咸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规定如下(截至2024年4月30日):
一、 2023年度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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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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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后待遇享受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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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待遇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缴费的,待遇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新生儿参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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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当年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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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当年90天内未缴费:可按次年缴费,待遇享受至次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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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当年跨年缴费:仅次年缴费可享受次年全年待遇,当年缴费无效。
三、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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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或补缴期内缴费的,不得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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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咸阳医保局或官方渠道查询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