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金额因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而异: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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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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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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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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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 :300元(适用于门诊急诊)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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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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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4万元:在职82%,退休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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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24万元:在职88%,退休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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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以上:在职88%,退休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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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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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4万元:在职84%,退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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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24万元:在职90%,退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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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以上:在职92%,退休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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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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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4万元:在职86%,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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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24万元:在职92%,退休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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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以上:在职92%,退休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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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顶线标准
- 年度最高报销额 :20-30万元(不同地区略有差异)
四、报销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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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项目剔除 :进口药、特殊耗材等自付比例约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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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超过年度限额需自费
示例 :某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10万元,自费项目3.5万元后,医保可报销5.37万元(按85%比例计算),最终自付4.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