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情况,具体如下:
一、企业有条件缴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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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按1000元/人·年标准缴纳,参加职工医保(统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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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缴费满10年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
二、企业资产不足但可统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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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按500元/人·年标准缴纳,参加职工医保(统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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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若资产变现后补足至1000元/年,则转为统账二。
三、企业无资产或无法统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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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由市(区)财政按统账一标准代缴,退休人员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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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补足男25年、女2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
四、退休后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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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退休后无需个人缴费,但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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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范围 :享受住院、门诊等医保报销,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医保工龄补助
- 补助形式 :企业可一次性发放现金或逐年抵扣医保费用,退休时清算。
注意事项 :改制前工龄(2001年前)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需在申请退休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