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医保转移需根据是否已领取养老金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已领取养老金的情况
-
无需转移医保关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医保关系不再转移。
-
异地就医处理
-
提供异地银行账号,向原领取养老金的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医保费用划入异地账户。
-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可持身份证、退休证等材料在目的地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二、未领取养老金的情况
-
转移条件
需满足:
-
在原参保地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5年;
-
提供原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
-
转移流程
-
转出地办理 :
-
中止原医保关系,补缴欠费(如有);
-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参保证明;
-
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邮寄至转入地。 - 转入地办理 :
-
收到转出地邮寄的《参保凭证》后,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
-
办理新医保卡并开始缴费。
-
-
三、注意事项
-
时效性 :未领取养老金者需在原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5年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
-
费用承担 :转移后医保费用由转入地承担,个人账户余额可划转;
-
就医报销 :已领取养老金者需回原参保地就医报销,异地就医需备案。
总结 :已退休且领取养老金者无需转移医保,仅可办理异地就医划款;未领取养老金者需满足缴费年限后,通过原参保地转出、转入地办理手续完成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