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门诊居民医保异地报销政策明确:省内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跨省门诊慢特病需备案且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定点机构实现“一站式”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则,高血压等5类门诊慢特病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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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条件
省内异地普通门诊、药店购药无需备案;跨省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需提前备案。住院费用无论省内跨省均需备案(省内2024年起免备案),急诊抢救除外。 -
报销比例与规则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居民医保三级医院甲类60%)、年度限额按宜昌标准。跨省非急诊未转诊报销比例降低20%。 -
备案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等提交承诺制备案,即时生效;线下可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长期备案永久有效,临时备案有效期6个月。 -
结算与查询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机构直接结算。未结算的可凭发票、费用清单等回宜手工报销。全国开通门诊结算的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
特殊情形处理
门诊慢特病与普通门诊需分开结算;外伤住院需额外提交《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回宜就医无需取消备案,双向享受待遇。
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就医地联网结算开通情况,备案后优先选择已联网机构以减少垫付压力。跨省就诊保留完整票据以备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