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社保基数21900元属于2024年度第三档缴费基数上限标准,适用于潜江市职工工资收入高于20415元/月的群体,需按上限20415元核定缴费,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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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标准划分依据:湖北省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分三档,潜江属第三档(荆州、鄂州、孝感等9地),月标准为6805元,上限20415元(标准×300%),下限4007元(标准×60%)。21900元高于上限,实际按20415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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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与计算规则:若职工月工资≥20415元,单位需按上限申报;工资低于4007元则按下限缴纳。例如,月薪21900元时,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3266.4元),个人缴纳8%(163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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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效:该标准自2024年7月起生效,单位需补缴7—11月差额(若原基数低于新下限或高于旧上限)。灵活就业人员可选60%—300%档,最高按20415元缴费。
提示:社保基数每年调整,建议关注潜江人社局最新通知,确保申报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