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定点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时关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主动暂停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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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解除协议
医疗机构可因经营调整、战略转型等主动向医保部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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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37家机构因主动申请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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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50家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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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34家机构、酒泉市1家机构因主动申请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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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措施
医保部门对存在欺诈骗保、严重违规等行为的机构,可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强制解除协议。
二、被动终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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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关闭或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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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因停业、歇业超过12个月未恢复服务,或发生重大技术、设备变化未完成改造等,医保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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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赤峰市57家机构因停业超过12个月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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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或违法情形
包括欺诈骗保、违反服务协议条款、被责令停业等14种情形,医保部门可依规解除协议。
三、管理措施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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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协议解除后,医保基金将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已产生的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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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需向当地医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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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部分城市暂停新增定点申请以优化资源配置(如2025年4月包头市暂停受理新增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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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通常不得主动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需符合特殊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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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后3年内,相关机构需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以上措施旨在规范定点机构运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与参保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