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50%,住院分级报销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及就医类型(门诊、住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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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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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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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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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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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如一级85%、二级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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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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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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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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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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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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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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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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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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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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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6%、退休人员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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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9%、退休人员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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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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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基本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后报销98%,个人自付2%。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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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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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无起付线,按住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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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治疗也按住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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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残疾人
- 住院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四、门诊费用累计减免
- 同一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