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保障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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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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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24万元(含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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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15万元(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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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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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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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9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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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400元,退休人员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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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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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 自费超过1.2万元部分分段报销(60%-75%),年度限额30万元
二、居民医保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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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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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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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累计超过200元按50%报销,年度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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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门诊分别报销70%(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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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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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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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与职工医保一致(200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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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三级60%、二级70%、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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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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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 :需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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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费用分段 :职工医保10-20万报销96%,20-24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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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可提高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