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社保基数14000元属于第三档缴费标准,对应202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0415元,需按上限核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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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分档依据: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分三档执行,咸宁与荆州、鄂州等9地市同属第三档,月标准680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0415元、下限4007元。用人单位申报时,工资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因此14000元需按20415元封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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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核定规则:社保缴费基数需在上下限范围内申报,若职工月工资(如14000元)低于上限但高于月标准6805元,则按实际工资申报;但当前14000元已超过上限20415元,故直接按上限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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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2024年12月发布的缴费标准沿用至2025年6月,2025年7月可能调整。咸宁参保单位需注意基数申报截止时间,逾期可能影响社保待遇。
提示:建议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咸宁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实时缴费数据,确保申报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