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社保基数10300元时,个人需缴纳社保费用约1423.5元(养老8%+失业0.5%+医疗2%+住房12%),扣除社保后应纳税所得额约为8876.5元,再根据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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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明细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即10300×8%=824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5%,即10300×0.5%=51.5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即10300×2%=206元。
-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12%,即10300×12%=1236元(部分城市比例可调整,此处按上限计算)。
- 合计:824+51.5+206+1236=2317.5元(若公积金比例低于12%,实际金额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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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步骤
- 应纳税所得额:10300元(基数)-2317.5元(社保公积金)-5000元(起征点)=2982.5元。
- 适用税率:不超过3000元部分税率为3%,应缴个税为2982.5×3%≈89.5元。
月薪10300元在咸宁扣除社保公积金后,个税约89.5元,实际到手收入约7980元(未考虑其他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