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咸宁的社保基数86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元(8600元-5000元起征点),适用3%税率,因此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0元。
具体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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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8600元(工资基数) - 5000元(起征点) = 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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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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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000元按3%税率计算:3000 × 3% =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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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600元按2%税率计算:600 × 2% = 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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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90元 + 12元 = 1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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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除项
8600元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社保及公积金等,因此直接按起征点后3%税率计算。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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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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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工资为:8600元 - 5000元(起征点) - 社保公积金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7000-8000元 。
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税率及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