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市办理退休时若医保已交满10年但未达规定年限(男30年/女25年),需按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8%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费用,方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以下是具体处理方式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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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规则
补缴基数以办理退休手续时南昌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准,费率固定为8.8%。例如,女性需补足15年差额(25年-10年),需一次性缴纳15年的费用。补缴后个人账户会按比例补划资金。 -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若2001年5月31日前有符合条件的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可计入累计年限。例如,若有5年视同年限,实际只需补缴10年(男)或5年(女)。 -
灵活就业人员限制
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且退休时仅缴满10年的,不允许补缴,无法享受退休医保待遇。需提前转为单位参保或延长缴费至规定年限。 -
待遇生效时间
补缴费用到账后,次月起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包括个人账户按月划拨(2023年标准为77元/月)、更高比例的门诊报销(退休人员比在职高5%)及住院统筹待遇。
提示:建议退休前3个月咨询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工龄认定与补缴金额,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