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政策,福建省医保缴费方式已从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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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周期变更
自2023年1月起,全省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周期调整为按月缴纳,不再实行集中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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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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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金额 :根据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例如2023年福州市职工医保月缴费标准为34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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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支持线上渠道办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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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闽政通”App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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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与税务部门签订代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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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可申请按60%比例缴费(如208.62元/月)。
二、其他参保人群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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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依法参加职工医保,非职工医保人员需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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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调整
原集中参保期(每年9月1日-12月31日)已改为延长缴费期,缴费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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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满最低要求,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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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部分地区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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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按月缴费直至缴满年限(需符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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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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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依据与咨询建议
以上调整依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及税务部门官方文件制定,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若需确认个人缴费状态或办理相关手续,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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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保官方APP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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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
(注:政策调整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核实当地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