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互助金与居民医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资金来源、保障范围及参保对象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性质与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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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互助金
属于 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 ,由社区或团体组织,通过成员自愿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资金来源于集体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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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是 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制度 ,由个人和政府共同缴费,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补贴,具有强制性和普惠性。
二、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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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互助金
主要覆盖 住院医疗费用 ,部分地区可报销门诊费用(如成都市按60%比例报销门诊统筹费用,每年限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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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覆盖 门诊、住院、大病医疗 等,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因地区而异,例如成都市住院报销包含医保、大病保险及互助补充保险三重保障。
三、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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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互助金
面向 1个月以上18岁儿童 ,需自愿参加,部分地区(如成都市)已与居民医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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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覆盖 全体城乡居民 ,包括儿童、青少年、成年居民及非从业人员,无年龄限制。
四、其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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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少儿互助金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出示凭证,居民医保通过医保系统自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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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整合 :成都市已将少儿互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体系,两者无实质区别。
总结 :少儿互助金(现多为居民医保的儿童档)与居民医保本质是补充关系,前者侧重住院保障且多为自愿参与,后者为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建议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选择,或通过政府渠道统一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