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和起付线标准设定,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规则
-
分段报销比例
-
3万元至15万元 :报销比例60%
-
15万元至30万元 :报销比例70%
-
30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80%
(适用于普通门诊及住院费用,起付线按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确定)
-
-
起付线标准
-
起付线 :不低于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为起付线的10-15倍
-
少儿医保起付线 :普通门诊300元,住院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医院300元,其他医院500元
-
二、特殊政策说明
-
支付比例提升 :2023年起,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低于70%的,统一提高至70%
-
少儿医保补充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30万元)的部分,少儿医保按医院等级支付,普通门诊三级医院40%,社区医院70%
三、注意事项
-
超出年度最高补偿限额(通常45万元)的部分需自付
-
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肾透析)门诊费用可享更高比例报销(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