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限与上限
根据宜昌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下限和上限两个档次,具体区别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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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宜昌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2880元 (即月工资的60%)。若职工月工资低于此标准,则按2880元申报缴费;若高于此标准,则允许选择更高档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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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上限为 14400元 (即月工资的300%)。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可在2880元至14400元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基数。
二、适用人群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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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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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低于2880元的职工,按2880元缴费,缴费金额相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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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高于2880元但低于14400元的职工,按实际工资缴费,但最高不超过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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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2880元或14400元作为缴费基数,选择下限可降低缴费成本。
三、缴费比例差异
社保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的8%-12%,以职工工资为计征基数。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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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880元缴费时,个人缴纳部分约为230.4元(8%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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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4400元缴费时,个人缴纳部分约为1152元(8%比例)。
四、选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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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若工资稳定且接近14400元,选择上限可减少缴费金额;若工资较低,按实际工资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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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建议结合未来收入预期选择基数,短期可尝试下限以降低支出。
五、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依据《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及宜昌市最新通知整理,确保与官方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