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
江苏省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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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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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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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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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与住院不共用该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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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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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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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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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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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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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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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0-200元(具体由各地根据社平工资调整,例如南京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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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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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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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600-2000元(如镇江案例:2195元门诊费用中医保支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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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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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门诊统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起付线、支付限额等标准均依据当地全口径社平工资计算,具体数值因市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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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南京、无锡、盐城等地起付标准较高(如南京无起付线,无锡在职职工500元),而连云港、淮安等地起付标准较低(如连云港在职职工750元,退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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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门诊统筹待遇与住院待遇不共用支付限额,且对退休人员有倾斜。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及就医地,结合年度医疗费用情况,合理利用医保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