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政策,湖北十堰社保基数4500元属于 2020年调整后的第二档标准 ,适用于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7个市州。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缴费基数档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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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武汉市和省直单位,缴费基数为 6233元 (2019年标准,2020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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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黄石市等7个市州,缴费基数为 5250元 (月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 2880元 ,上限为 15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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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荆州市等9个市州,缴费基数为 5000元 (月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 2700元 ,上限为 15000元 。
二、缴费基数4500元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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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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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如4500元×8% = 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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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缴费额 :个人+单位=495元(2020年标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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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每年根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调整,设定了最低3800元、最高20385元(2020年数据)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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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影响 :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养老金计发金额,基数越高,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可能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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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建议通过湖北人社APP或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年度缴费标准。
四、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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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标准 :第三档缴费基数为4500元,个人缴费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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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调整后 :第三档下限降至2700元,但4500元仍为有效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保持8%。
湖北十堰社保基数4500元是2020年政策调整后的结果,适用于第二档缴费标准,适用于7个市州,且个人缴费比例与全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