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5%
江苏苏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800元起,800-10000元按90%报销,10000元以上按95%报销。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起,600-10000元按85%报销,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
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300元起,300-10000元按90%报销。
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起,600-10000元按95%报销,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起,400-10000元按85%报销,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
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起,200-10000元按90%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标准 :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为结算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职工)、600元(退休),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支付。
-
门诊报销 :在职职工门诊费用1800元以上可报销50%,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70%、以下80%(最高限额2万元)。
四、特殊群体
-
学生及少年儿童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65%比例结付。
-
灵活就业人员 :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相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