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流程根据就医类型和费用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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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将直接从医保基金中扣除,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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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对于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等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同样适用医保报销,但需先通过医保部门认定特殊病种资格,认定后按门诊统筹政策报销。
二、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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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市内)
在重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单位缴费进度划入,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比例(一级5%、二级6%、三级7%)由医保基金和职工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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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或转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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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 :需先垫付费用,出院后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医保卡等材料到单位经办人或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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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 :在原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时仍可持医保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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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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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若异地医院与重庆建立医保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保费用;未联网则需先垫付,回参保地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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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结算 :异地住院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算,次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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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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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与凭证 :门诊和住院报销均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医保卡及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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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及住院费用按政策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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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
以上流程综合了重庆职工医保的实时结算机制及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建议就医前通过医保部门或医院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