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保政策,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与缴费年限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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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满足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 20年 ,且在本市(温州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 10年 ,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并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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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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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20年缴费年限,可 一次性补缴 至满20年,或选择 按月延续缴纳 不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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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从次月开始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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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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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2002年12月31日前连续工龄、大学生在温州就读期间参保年限等,可计入总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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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特殊工种等特殊群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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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
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需累计缴费满20年,其中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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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档次
补缴时按退休时职工医保一档的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执行。
三、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以上政策综合了多个来源,具体执行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规定为准。若需确认个人缴费年限或办理退休手续,建议通过温州医保官方渠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