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居民医保政策,门诊报销上限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统一标准 :2025年1月起,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 300元 ,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二、报销比例与特殊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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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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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及以下医疗机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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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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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及中医科室 :统一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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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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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 :在二类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报销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60元(高血压)或480元(Ⅰ型糖尿病),其他类型糖尿病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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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46种疾病统一按70%比例报销,参照住院管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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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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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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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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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及以下医院: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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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叠加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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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超1万元部分按75%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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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超5万元部分再按50%报销,年度封顶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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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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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4年后,大病保险封顶线每年提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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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零报销者次年大病限额额外增加3000元,累计最高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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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的居民,调整前的政策(年度支付限额250元)已随新规调整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