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社保政策,以下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主要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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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自主经营且未雇佣其他员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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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包括兼职人员、临时工等,因其工作性质不稳定,无法通过单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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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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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从业人员(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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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职业者或自由职业者(如作家、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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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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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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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通常需满足当地规定的年龄限制(如男性未满60岁、女性未满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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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部分城市放开非本地户籍限制,允许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保。
三、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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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单位按6%-7.5%的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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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上下限浮动。
四、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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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已参加职工医保但缴费年限不足的退休人员,可转为个人身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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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参保 :全国医保个人账户逐步实现跨省共济,支持异地就医。
五、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地方政府规定制定,确保覆盖各类灵活就业群体。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最新政策,具体参保流程及待遇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