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范围如下:
一、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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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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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和事业单位
涵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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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织
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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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包括全职及合同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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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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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人员
按规定按月领取生活费的退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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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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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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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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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退休回沪安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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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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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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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需个人缴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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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养老人员、精简回乡人员、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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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责任
用人单位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比例缴费。
四、覆盖范围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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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覆盖性 :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国有及非国有经济单位、效益优劣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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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参保 :属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