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家属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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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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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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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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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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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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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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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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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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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卫生院:6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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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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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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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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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卫生院:50%(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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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6万元,超出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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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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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万元(3.6万元报销限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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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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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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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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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 :需回参保地就医,报销比例在35%-65%之间,具体比例视医院级别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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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住院 :15日内因同一疾病再次住院,按一次费用结算,起付标准减半为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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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医保用药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全额报销,乙类需先自费一定比例后再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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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项目(如门诊、住院床位等)按在职职工标准报销(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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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项目需先自费20%-30%后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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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医疗费用超过3.6万元,超出部分可获大病保险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及铁路职工医保的特殊规定,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