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深圳医保在异地就医时支持直接结算,具体规则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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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参保人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合理合规费用。未办理转诊或备案的,按参保地报销标准的90%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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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慢性病患者需先通过“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可刷卡结算。
二、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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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深圳市医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医保分中心电话传真或线下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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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持卡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深圳市内就近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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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网医疗机构
若在未开通联网的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深圳后通过医保窗口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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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异地药店购药不支持直接结算,需回深圳后通过医保渠道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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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未办理转诊或备案的跨省就医,个人自付比例可能高于参保地直接结算比例。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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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前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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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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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报销,保留好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材料。
通过以上措施,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的便捷性得到显著提升,参保人员可减少垫付费用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