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职工医保报销后,工会是否可以再次报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综合说明:
一、工会报销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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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及提供法律援助, 一般不直接参与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费用的报销通常由医保、商业保险或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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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福利形式
部分单位会设立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属于 补充性福利 。若单位组织了此类计划且职工参与,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能获得工会的二次报销,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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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必须建立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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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完成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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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报销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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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单位需每年3-4月集中参保,职工需符合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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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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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工会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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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元部分,按10%报销(退休人员连续参保按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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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与材料
需在出院后规定时间内(如次年3-4月)向单位提交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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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优先级最高 ,工会报销需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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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与工会无关 :单位是否参与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由单位自主决定,与医保报销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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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救济途径 :若因疾病生活困难,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医疗救助。
四、总结
职工医保报销后,工会能否再次报销取决于单位是否建立了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若未参与,则工会无权报销;若参与且符合条件,则可申请二次报销。建议职工关注单位通知或咨询工会了解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