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广东省内跨市就医的医保使用情况如下:
一、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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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广东省已实现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备案后,在省内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门诊、住院、生育等)可直接获得医保报销,无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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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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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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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无需重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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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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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保局官网、APP或线下渠道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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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已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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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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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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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医后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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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补办备案的,需按参保地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办理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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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 全省统一认定标准,参保人员无需重复就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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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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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视同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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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跨市使用受限于备案状态和医疗机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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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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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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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有效期5年。
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医保使用已实现全面覆盖,参保人员只需规范备案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