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南平,若社保基数为 10500 元,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可能存在的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具体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 ×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假设 2024 年福建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703 元(根据南平市统计局数据,2023 年全市社平工资为 6324 元 / 月,按年均 6% 增长率测算所得),若平均缴费指数为 1(社保基数 10500 与社平工资比值的多年平均值,此处假设值),缴费年限为 30 年,那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6703×1 = 6703 元,基础养老金 =(6703 + 6703)÷2×30×1% = 2010.9 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假设每月个人缴纳养老保险 8%(社保基数 10500 元的 8%,即 840 元),缴纳 30 年,不考虑利息等因素,个人账户储存额 = 840×12×30 = 302400 元。若 60 岁退休,计发月数为 139 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 302400÷139≈2175.54 元。
-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 ×1.3% 。若 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为 5 年,其他条件同前,过渡性养老金 = 6703×1×5×1.3% = 435.6 元。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每月养老金 = 2010.9 + 2175.54 + 435.6 = 4622.04 元 。实际领取金额会因个人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