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户口迁移
跨省迁移户口后医保处理方式如下:
一、医保随户口迁移的可行性
医保可以随户口迁移,在新户口所在地继续参保缴费。无论是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之间的转移,还是跨统筹地区的转移,均以户口迁出地为原参保地,迁入地为新参保地。
二、转移流程(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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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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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原参保地已参保,需先由原单位或本人向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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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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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参保缴费凭证,到新户口迁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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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基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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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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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清理欠费并办理基金划转,终止原参保地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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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新参保地医保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和基金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恢复医保待遇。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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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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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参保地为居民医保,需先停止原参保地医保,再按新参保地规定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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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后,医保待遇将按新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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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转移
- 需确保在转移前完成参保缴费,避免断缴影响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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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时效 :跨省转移需在当年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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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新参保地医保机构,确认所需材料(如原参保地《参保凭证》是否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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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异地账户余额可随人转移,无需重复缴费。
五、咨询渠道
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呼和浩特市0471-12393)或官网查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