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地社保部门
转户口后医保转移的办理地点为 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 ,具体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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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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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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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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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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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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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职工流动就业,需提供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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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个人参保,部分城市需《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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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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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接收函
-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迁入地社保部门,申请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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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转移证明
- 到原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需3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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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将接收函、转移证明及证件提交至迁入地社保部门,申请续缴医保。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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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流动就业 :通过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办理接续,缴费年限和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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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 :需提供《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办理个人账户清算后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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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类型变更 :若原社保卡为个人账户制,需办理个人银行卡绑定及医保账户转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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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转移证明需在3个月内有效,超期可能影响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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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确认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迁入地社保部门,部分地区需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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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医保转移后,医疗费用可按新参保地政策报销,避免重复享受。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医保顺利转移,保障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