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若社保基数为 9800 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因素,每月个人所得税约为 77.85 元 。计算过程如下:
- 确定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 8%,9800×8% = 784 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 2%,9800×2% = 196 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 1%,9800×1% = 98 元。
- 住房公积金:假设按 12% 的比例缴纳(缴存比例在 5%-12% 区间,此处取较高值示例),9800×12% = 1176 元。
- 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总计:784 + 196 + 98 + 1176 = 2254 元。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 - 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此处假设无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 9800 - 5000 - 2254 = 2546 元。
- 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则个人所得税 = 2546×3% - 0 = 76.38 元(与 77.85 元存在微小差异可能因计算过程中小数点保留等问题)。实际扣税情况会因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公积金缴存比例选择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通过 “个人所得税” APP 或向单位财务、当地税务部门咨询具体扣税详情,确保纳税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