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就诊时,即使药品属于医保目录,也可能需要自费购买。这种情况主要由以下原因导致: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药品未在医院药房采购、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等。
一、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部分药品在医保目录中标注了限定支付范围,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患者才能报销。例如,金水宝胶囊虽在医保目录内,但仅限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他用途需自费。
二、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
药品的适应症范围由国家药监局核准,超出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时,即使药品在医保目录内,也无法报销。例如,阿德福韦酯片仅限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超出适应症范围的使用需自费。
三、医院未采购药品
医院药房可能未采购部分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尤其是价格较高或使用频率较低的创新药。患者需到院外药店自费购买,这种情况被称为“创新药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四、超出医保支付标准
部分药品设置了医保支付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需由患者自费。例如,磷酸奥司他伟胶囊医保支付标准为162.97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五、非医保定点机构购药
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时,医保不予报销。紧急情况下除外。
总结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并非都能报销,具体需结合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适应症范围、医院采购情况及医保支付标准等因素。建议患者在就诊前咨询医生,确认药品是否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或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