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为100元(2025年统一标准)。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
二级医疗机构:60%
-
三级医疗机构:50%
-
-
退休人员 :
-
一级医疗机构:75%
-
二级医疗机构:65%
-
三级医疗机构:55%。
-
-
-
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45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 :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650元
-
-
后续住院 :
-
一级医疗机构:150元
-
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550元
-
-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
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85%
-
3万元至4万元:90%
-
4万元至10万元:95%
-
10万元至30万元:85%
-
-
退休人员 :
-
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90%
-
3万元至4万元:93%
-
4万元至10万元:95%。
-
-
三、其他说明
-
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
特殊疾病 :门诊慢病、重大疾病等有单独的起付标准(如700元)和报销比例(如80%);
-
门诊特殊检查 :部分项目(如大骨节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70%。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而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