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社保缴费基数21600元属于 上限标准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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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的确定依据
阜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即 1698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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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0元与上限的关系
21600元明显高于16982元,因此属于缴费基数上限范畴。若某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超过16982元,则其缴费基数按16982元执行,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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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项目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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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同样适用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上限(2017年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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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3396元(60%)和5561元(100%)两档选择,21600元不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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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21600元是阜阳社保缴费基数中的上限值,适用于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职工,用于计算社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