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使用范围及成员规定如下:
一、可共济的家庭成员
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扩展至以下近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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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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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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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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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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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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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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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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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子女
结亲对象 (如配偶的兄弟姐妹)也可纳入共济范围。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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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类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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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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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共济人已享受其他亲属的医保报销,需先解除当前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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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使用的支出
- 公共卫生费用(如疫苗接种)、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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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完成绑定。
- 乌鲁木齐等地区支持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功能实现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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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如021-12393)或前往医保大厅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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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独立性
家庭共济仅限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可混用或超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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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规则
先使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不足部分由家庭共济资金补足。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更灵活地支持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需求,减轻家庭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