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政策,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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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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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每人每年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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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元,超出部分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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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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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每人每年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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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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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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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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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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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50%(统账结合)或60%(单建统筹)
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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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 :每人每年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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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 :每人每年 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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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限额 :高于在职职工标准(具体由各地确定)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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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按自然年度设1次,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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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异显著,建议优先选择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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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医疗费用超过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四川省医保政策文件,确保涵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