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开通医保服务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资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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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
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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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本
证明机构合法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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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工作人员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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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需提供执业医师证(注册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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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需提供执业药师证原件,护士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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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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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管理制度
包括医保协议管理、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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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要求
需配备符合医保协议的技术系统,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支持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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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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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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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视频监控、药品追溯系统等监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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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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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制度
需提交近期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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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设备清单
列明常用药品、医疗器械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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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劳动合同
明确医保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四、申请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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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审批
由镇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申请,通过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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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开通后支持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简化就医流程。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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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需严格审核,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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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偏远地区可能需通过县级机构统一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实际操作案例,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