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合并
根据当前政策规定,广州和深圳的医保 不能直接合并 ,但存在以下解决方案:
一、医保缴费年限处理方式
- 累计计算年限
若在两地同时缴纳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两地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例如,某人在广州缴纳3年、深圳缴纳2年,转移后总缴费年限为5年。
- 重复参保处理
若两地均参保且未办理转移,需终止其中一地参保关系,保留就业地关系。若已办理转移,重复参保年限不重复计算。
二、社保转移规则
- 职工医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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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需分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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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转入地审核通过后合并缴费年限。
- 其他险种限制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保) 不可合并 ,需在居住地重新参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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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超过3个月的参保记录可能影响年限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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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转移后按新参保地政策享受医保待遇,无法同时享受两地医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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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在两地均缴纳职工医保,需全部转移;若其中一地为灵活就业,需先终止另一地参保关系。
建议根据自身就业地及参保需求,提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办理合规的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