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绍兴,若社保基数为 10300 元,计算扣税需先明确社保扣除部分,再依据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得出结果。每月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约为 1133 元,应纳税所得额为 4167 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约为 125.01 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社保扣除部分: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通常为 8%,10300×8% = 824 元。
- 医疗保险:一般个人缴纳比例为 1%,10300×1% = 103 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约 0.5%,10300×0.5% = 51.5 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承担。
-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总计:824 + 103 + 51.5 = 978.5 元。
- 个人所得税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社保等)。这里月度收入以社保基数 10300 元计(假设无其他收入及扣除项),社保扣除 978.5 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10300 - 5000 - 978.5 = 4321.5 元。
- 查找个人所得税税率表,4321.5 元对应的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4321.5×3% - 0 = 129.645 元 。
实际扣税情况可能因政策调整、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当地税务及社保部门政策,或咨询专业人士 ,以精准掌握个人税务及社保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