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电子凭证的相关政策,持有该凭证后是否需要使用社保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医保电子凭证与社保卡的功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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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互补性
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与社保卡功能互补而非替代关系。电子凭证主要用于就医购药时的身份识别,而社保卡还承担社会保障、金融等多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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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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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购药 :两者均可用于医院挂号、缴费、取药及药店购药,均需扫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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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场景 :社保卡在金融、就业等领域的功能(如银行、社保缴费)仍需实体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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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需要携带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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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电子凭证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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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 仍可正常使用社保卡 ,两者功能互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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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激活后优先使用电子凭证,避免实体卡片丢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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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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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状态 :若社保卡关联的医保关系已停保,但医保关系仍在,仍可激活电子凭证并使用社保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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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若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激活电子凭证,可继续使用社保卡,医院会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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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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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方式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或到定点医药机构扫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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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用性 :医保电子凭证已实现全国通用,跨省就医时无需重复激活。
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出旨在提升就医便利性,但社保卡的多功能特性仍需实体卡片支持。建议参保人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