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4月最新政策,浙江省宁波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及个人扣款金额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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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5年4月的缴费基数上限为 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经计算约为 28,5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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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为 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约为 18,600元 。
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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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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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9%+1%(大额统筹)、个人2%+3元(大额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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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5%、个人0.5%(农民工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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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按单位类型缴纳(如外商独资企业0.8%)。
三、个人月缴费金额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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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缴费基数18,6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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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8,600×8% = 1,4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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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18,600×(2%+3元/月) = 1,8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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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失业、工伤、生育):约3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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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 3,6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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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缴费基数上限28,584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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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28,584×8% = 2,286.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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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8,584×(2%+3元/月) = 2,687.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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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约3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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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 3,883.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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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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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以2024年全省数据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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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自主申报缴费基数,可按60%-300%的区间选择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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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时间 :社保费用通常在每月7日至12月10日扣除。
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单位政策、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宁波社保网或单位核算确认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