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含杭州)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当前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 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2025年上限为 19,783元 。
二、缴费基数下限
- 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25年下限为 3,957元 。
三、关于7600元的情况
-
7600元 低于2025年下限3,957元 ,不符合当前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
若该数值是职工个人工资的一部分,需结合其实际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的比例关系判断:
-
若个人工资低于3,957元,则按3,957元为缴费基数;
-
若个人工资高于3,957元但低于19,783元,则按实际工资申报,但不得超过19,783元。
-
建议 :建议职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工资核算是否合规,并了解补缴政策(如存在工资差额补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