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宿迁,若社保基数为 20000 元,每月需缴纳社保 4000 元(按 20% 计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120 元。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社保费用:社保缴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各项费用以职工上年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首月工资或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基数)按比例计算。规定比例大致为:
- 养老保险:单位 20%,个人 8%。
- 失业保险:单位 2%,个人 1%。
- 医疗保险:单位 6 - 4%,个人 2 - 4%。
- 工伤保险:单位 1%,个人 0%。
- 生育保险:单位 1%,个人 0%。
- 公积金:单位 8% - 12%,个人同单位比例。以 20000 元为社保基数,按社保占工资 20% 计算,社保费用为 20000×20% = 4000 元。
- 个人所得税:工资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调整后的 7 级超额累进税率规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9000 元少于 35000 元,税率为 25%,速算扣除数位 1005 元,3500 元是起征点(扣除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后计算个税)。应纳税额 =(20000 - 4000 - 3500)×25% - 1005 = 2120 元 。
社保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会因政策变化、个人具体扣除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密切关注当地社保及税务政策更新,以确保准确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