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政策覆盖14种慢性病,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50%,且不设起付线,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年度限额,部分重病种享受更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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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动态调整
目前纳入医保的门诊慢特病包括糖尿病、肝硬化、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14种,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适当扩增病种。若同时患多种慢性病,按待遇最高的病种报销,部分重病(如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支付比例和限额更高。 -
报销比例与支付规则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普遍超70%,居民医保不低于50%,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进一步提高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比例支付,无起付线,且与住院费用共享年度限额(职工医保最高24万元,超限部分大额医保报销90%)。 -
地区差异与分类保障
湖北省内各市州按经济水平分三档(如武汉为第一档),同一档次城市支付限额一致,不同档次略有差异。需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非定点机构费用按普通门诊处理。
提示:具体病种和限额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