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医保参保人死亡后的保费退还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可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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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
若参保人在2025年1月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时间)前去世,且2025年医保费用尚未缴纳,则可申请退费。例如:
- 2024年12月31日前去世但2025年未缴费的参保人,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缴费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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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情况
若存在跨省重复参保(如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则需先解除重复参保,未参保的医保可申请退费。
二、不可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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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已开始
若参保人已进入2025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即2025年1月1日后),则无法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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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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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户籍注销 :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移民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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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减免/免缴 :如残疾人等已享受特殊待遇的参保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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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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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死亡证明、身份证、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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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2025年缴费完税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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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医保经办机构 :通过当地医保大厅或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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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退费金额退还至指定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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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未办理社保卡,相关部门会主动联系继承人办理退保取款。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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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申请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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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可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城乡居民医保不涉及个人账户)另行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医保部门政策,具体办理流程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