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最新社保政策,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社保缴费基数及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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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为 213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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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当年政策调整,需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
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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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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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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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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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暂未公布,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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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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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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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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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 单位根据行业风险费率缴纳,个人不缴费。
三、计算示例
若个人缴费基数为 15100元/月 (需确认是否超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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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 15100元 × 8% = 120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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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假设比例)= 15100元 × 2% = 30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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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个人缴费 = 15100元 × 0.5% = 75.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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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个人不缴费
总个人月缴费 = 1208元 + 302元 + 75.5元 = 1585.5元/月 (需以实际比例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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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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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缴费基数超过上限(如15100元),可能需调整至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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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