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元/月
根据2023年南宁市职工医保政策调整,个人账户最低划入标准如下:
一、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最低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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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南宁市退休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按 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划入,即 12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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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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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以下 :若全年划拨不足360元,则按 360元 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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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及以上 :若全年划拨不足420元,则按 420元 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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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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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龄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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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按缴费工资基数的 2.9% 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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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周岁 :按缴费工资基数的 3.4% 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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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退休年龄 :按缴费工资基数的 4.2% 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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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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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非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以2022年度南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 3620元/人·月 )为基数,按 2.5% 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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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通常按缴费基数的30%-40%划入(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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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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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2025年南宁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3080元/月 ,低于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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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原则上与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挂钩,2023年统一执行2.5%的划入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