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最新社保政策,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社保缴费基数及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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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为 213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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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政策调整,2020年执行 11802.24元/月 。
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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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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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7.5%+2.5%、个人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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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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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1%、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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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6%、个人不缴。
三、计算示例
若个人缴费基数为 91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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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金额为 $9100 \times 8% = 72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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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金额为 $9100 \times (2% + 2.5%) = 38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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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金额为 $9100 \times 0.5% = 45.5$ 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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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如9100元>2135元),可能按下限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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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社保机构指导,供参考。